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及资金追回情况,现将追回资金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受损集资参与人需自行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名、开户行全称、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并确保所提供复印件清晰可辨,信息准确无误。
2. 截止2025年7月7日前,请受损集资参与人将上述材料现场提交到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接转中心(大门左侧)。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分配方案,把相应资金发放至受损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内。
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追回的资金确定统一分配比例,即分配比例=追回资金总额/受损金额。追回资金总额29353235.41元,受损金额129284587.37元,本次分配比例为22.70%。
个人受损金额×分配比例(22.7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详见附件)。集资参与人案发前从公司获得过资金分配的(包括不限于本金、利息等资金分配),一律从本金中扣除折抵本金。
2.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除本次公告中明确要求现场提供的资料外,本院及相关部门不会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 昭阳法院联系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早上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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