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9月23日起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23日至24日,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水上交通、渡口、码头全部实施停运。
二、23日8时至24日12时,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连接东海岸大道的新津大桥、东海岸大桥、莱芜大桥实施交通管制。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实行“四停”期间,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防止高空坠物,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时间十分紧迫,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告和指令,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
“桦加沙”(超强台风级)将于22日夜间穿过巴士海峡后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随后趋向广东省海面,并于24日(较大可能24日凌晨至下午)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5~16级)在广东省中西部沿海地区登陆,23-25日严重影响广东省海面和陆地。
受“桦加沙”影响,23-25日广东省将有一次严重风雨影响过程,粤东、梅州南部和河源南部、珠三角、粤西先后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桦加沙”强度极强、大风范围极广、靠岸西行随时登陆,将给广东带来严重风雨浪潮的影响,需提前做好巨灾防御准备。
9月22日8时,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会商研判,汕头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将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和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要求,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态,加强值班值守,按照职责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突出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工作,全力做好台风、强降雨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台风“桦加沙”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陆地最大阵风可达10级以上,附近海面最大阵风12级以上,海陆风力仍将持续加大,汕头市气象台9月22日16时15分将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请继续做好防御工作。
预计,23-25日受台风“桦加沙”环流影响,我市将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海陆风力明显加大,南澳和沿海地区最大风力8~10级阵风11~13级。汕头附近海面东北风8~9级阵风10~11级,23日白天起逐渐增大到东北到东风10~12级阵风13~14级。“桦加沙”强度极强、风圈范围大,具有极端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浪潮的影响,需提前做好重灾防御准备。
陆地天气:多云转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东北风4~5级阵风6~7级,转东北到东风7~9级阵风10~11级,27~33℃。
汕头附近海面:(雷)阵雨转大雨到暴雨,东北风8~9级阵风10~11级,23日白天起逐渐增大到东北到东风10~12级阵风13~14级。
台湾浅滩海面:(雷)阵雨转大雨到暴雨,东北风9~10级阵风11~12级,转东北到东风11~13级阵风1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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