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万达集团法定代表人王健林因下属项目公司涉及1.86亿元经济纠纷,于9月26日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9月28日,“王健林被限高”话题引发全网热议。万达方面回应称,纠纷根源在下属项目公司,并且双方此前已协商解决。9月2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更新信息,针对王健林的“限高”措施正式取消。
短短3天,从限高到解除,这一风波让“限高”迅速走进大众视野。不少人疑惑:“限高”到底是什么、涵盖哪些范围?何时会被“限高”、又能如何解除?它和“失信”“老赖”是一回事吗?法律专业人士对此给出了清晰解读。
很多人对“限高”的认知模糊,其实大众常说的“限三高”,就是对其核心限制范围的通俗概括——核心即限制高消费、高出行、高娱乐。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孔凡清表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并非随意施加的惩戒,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民事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为督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会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一系列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需消费行为。
孔凡清进一步解释,“限高”的核心目的并非惩罚,而是通过对“非必需高消费”设限施加合理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偿债,同时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债务人在未还清欠款前将资金用于不合理消费。他梳理出八大核心领域,明确界定被执行人不可触碰的“非必需高消费”红线:交通出行上,禁乘飞机、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等;消费场所上,不得进入星级宾馆、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地;购买不动产、车辆及办公租赁上,禁买不动产、高档装修房屋,也不能租高档办公场所。此外,被执行人还不能旅游度假、支付高额保费买理财、让子女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亦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及其他超出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9月2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关于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限高信息已经消失。此前澎湃新闻了解到的情况显示,这次事件源于万达下属项目公司的经济纠纷,可能是由于执行层面的信息不对称导致
9月29日,查询发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已经没有了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限高信息。此前在9月26日,因一起涉及1.86亿元的案件,万达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林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近日查询发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关于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限制消费信息已被移除。此前,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林等曾被限制高消费,但目前该条数据已移入历史限制消费令
万达集团及王健林目前拥有大连新达盟40%股权、约200座万达广场,以及万达体育、万达宝贝王等资产。万达集团对外投资仍存续的企业有24家,其中持股超过50%的为15家
万达集团因下属项目公司有1.86亿元债务未履行,被列为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林也因此被限制高消费。这意味着他不能乘坐高铁一等座、住豪华酒店或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甚至连自己的私人飞机也不能使用。这一变化令人唏嘘
(责任编辑:)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