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9月29日电 (朴馨语)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於调整我市房地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广州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於优化我市房地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於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於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鐘落潭镇)、南沙等区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証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証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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